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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奉献]金朝:让涉罪少年沐浴爱之光
首都文明网 2016-06-20

一、简介

金朝,男,1981年出生,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温情检察官金朝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论和实践上均有建树。他通过调研制定的适用标准可操作性强,已作为市规范性文件下发。他带领处室对65名青少年做出不起诉处理,50名顺利回归社会重启人生,其中有当选为学生会主席的、有考进大学的、有被企业评为员工榜样的。

二、主要事迹

让涉罪少年沐浴爱之光

金朝,男,1981年11月出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曾荣立个人二等功,荣获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立足检察岗位,在工作中守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法律之光为青春引航,引导迷途少年回归健康的人生道路。

勇于创新、在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理论与实践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金朝同志深知: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挽救比惩罚更重要。而附条件不起诉就是针对符合法律规定,悔罪态度良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先暂不起诉而给他六个月至一年的考察期,检察机关联合相关单位成立考察观护小组,通过心理辅导、戒瘾治疗、公益劳动等形式进行教育矫治,顺利通过考察就作出不起诉处理,给未成年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2013年,年仅17岁的小杜看到单位桌上钱财就盗窃了七千余元,如果简单起诉就会判处刑罚,成为他一生的污点。他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建议对小杜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对其开展为期6个月的监督考察。在监督考察期内,小杜经常给检察官写信沟通。小杜的梦想是当一名厨师,但家境贫困没有钱。金朝为他申请助学金,资助小杜学习技能。金朝还多次前往小杜在陕西农村的老家对其进行考察帮教,为他联系当地一家饭店工作。“谢谢你们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他变化很大,爱说话,还知道帮助家里、邻居干活了。”小杜父母含着泪讲述他的转变。经过六个月的考察小杜被不起诉处理,到现在还与检察官联系,在微信中秀秀现在的美好生活。

金朝帮教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

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家属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附条件不起诉对检察机关工作是全新的挑战,直接面临难题就是在法律没有制定具体适用标准的情况下如何适用。面对难题,他在办案实践基础上注重探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2015年初,他参与撰写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研究》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重点调研课题,通过调研制定的《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标准(试行)》明确具体标准、操作性强,作为全市检察系统规范性文件予以下发指导工作。2015年9月,他参与编撰出版《附条件不起诉的理论与实践》一书,该书有制度理论、实证研究,典型案例和制度规范,作为全国检察系统内首部对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研究的专著,为全国未检工作提供借鉴。2015年底,全国人大法工委领导到丰台检察院专题调研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丰台检察院工作实践为该制度进一步立法完善提供了参考。

用爱挽救、以法律之光引领迷途青少年回归正途

金朝同志在检察工作中体现温情,带领丰台检察院未检处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数量连续三年位于全市首位,目前已对65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其中50余人已顺利通过考察回归社会。有的当选学生会主席,有的在市级武术比赛中获得好成绩,有的顺利考入大学,也有的出国留学深造。特别是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名附条件未成年人小马送往某餐饮企业考察帮教,其逐步转变观念,通过自身努力工作在考察结束后与该餐饮企业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由传菜员升为水吧员,成为该餐饮企业的员工榜样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小马现在已经从之前违法犯罪的迷途少年转变成为阳光开朗、工作认真、向往美好未来的有志青年。

如何让办案的检察官开展考察帮教,怎样挽救未成年人使其走上健康的人生道路,针对考察观护的难题,金朝同志积极联系社工组织、公益机构等单位开展合作。根据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家庭状况、心理特点等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考察帮教方案,并采取心理疏导、资金救助、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解决回归社会等问题。他充分依托北京市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为考察帮教地点,积极主动与观护基地中的餐馆、图书馆、部队等单位进行联系开展考察工作,为挽救迷途青少年回归正途创造条件。

饱含温度、在法制教育中以真情向青少年播洒关爱的阳光

金朝同志在办案同时注重传播法制文化,种植道德文明。在法制教育对象群体中,既包括涉案未成年人的惩处和挽救,更着重对在校生和初踏社会门槛的青少年,弘扬道德法制、美育心灵健康。他参与编写《丰台检察院青少年自护小卫士》、《守护纯洁心灵 绽放纯真笑容》——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手册等法制宣传材料。他进学校、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前往丰台区多所中小学向学生、家长、老师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自护等方面的法制讲座五十余场,受众人数三万余人。他还组织“守护青春、展望未来”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青少年走进检察院参观,启发未成年人法制观念。

在丰台五小向青少年发放自护宣传手册

“六一”期间在北京动物园开展法制宣传,向青少年发放自护宣传手册

在丰台职业中心学校开展法制讲座

金朝同志借助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通过丰台检察院未检处微博、微电影等形式,普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理念和方法。金朝与身边的检察官一道,依托案件开展微访谈与千余名网友互动。他参与制作推广“小明和他的小伙伴们——丰台未检六一自护版”“看《疯狂动物城》,听朱迪讲青少年交通安全”等多部微信宣传短片,以生动、新颖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并依托丰台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丰检手机报进行宣传。

金朝获得第三十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

金朝同志在平凡的工作中,以更高的责任心、使命感,不断钻研业务、开拓创新。他坚持用情、用心、用法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效果,让更多的青少年在健康、温暖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北京榜样官方网站:http://bjby.bjwmb.gov.cn,咨询电话6566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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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奉献]金朝:让涉罪少年沐浴爱之光
首都文明网 2016-06-20

一、简介

金朝,男,1981年出生,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温情检察官金朝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论和实践上均有建树。他通过调研制定的适用标准可操作性强,已作为市规范性文件下发。他带领处室对65名青少年做出不起诉处理,50名顺利回归社会重启人生,其中有当选为学生会主席的、有考进大学的、有被企业评为员工榜样的。

二、主要事迹

让涉罪少年沐浴爱之光

金朝,男,1981年11月出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曾荣立个人二等功,荣获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立足检察岗位,在工作中守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法律之光为青春引航,引导迷途少年回归健康的人生道路。

勇于创新、在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理论与实践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金朝同志深知: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挽救比惩罚更重要。而附条件不起诉就是针对符合法律规定,悔罪态度良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先暂不起诉而给他六个月至一年的考察期,检察机关联合相关单位成立考察观护小组,通过心理辅导、戒瘾治疗、公益劳动等形式进行教育矫治,顺利通过考察就作出不起诉处理,给未成年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2013年,年仅17岁的小杜看到单位桌上钱财就盗窃了七千余元,如果简单起诉就会判处刑罚,成为他一生的污点。他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建议对小杜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对其开展为期6个月的监督考察。在监督考察期内,小杜经常给检察官写信沟通。小杜的梦想是当一名厨师,但家境贫困没有钱。金朝为他申请助学金,资助小杜学习技能。金朝还多次前往小杜在陕西农村的老家对其进行考察帮教,为他联系当地一家饭店工作。“谢谢你们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他变化很大,爱说话,还知道帮助家里、邻居干活了。”小杜父母含着泪讲述他的转变。经过六个月的考察小杜被不起诉处理,到现在还与检察官联系,在微信中秀秀现在的美好生活。

金朝帮教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

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家属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附条件不起诉对检察机关工作是全新的挑战,直接面临难题就是在法律没有制定具体适用标准的情况下如何适用。面对难题,他在办案实践基础上注重探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2015年初,他参与撰写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研究》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重点调研课题,通过调研制定的《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标准(试行)》明确具体标准、操作性强,作为全市检察系统规范性文件予以下发指导工作。2015年9月,他参与编撰出版《附条件不起诉的理论与实践》一书,该书有制度理论、实证研究,典型案例和制度规范,作为全国检察系统内首部对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研究的专著,为全国未检工作提供借鉴。2015年底,全国人大法工委领导到丰台检察院专题调研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丰台检察院工作实践为该制度进一步立法完善提供了参考。

用爱挽救、以法律之光引领迷途青少年回归正途

金朝同志在检察工作中体现温情,带领丰台检察院未检处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数量连续三年位于全市首位,目前已对65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其中50余人已顺利通过考察回归社会。有的当选学生会主席,有的在市级武术比赛中获得好成绩,有的顺利考入大学,也有的出国留学深造。特别是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名附条件未成年人小马送往某餐饮企业考察帮教,其逐步转变观念,通过自身努力工作在考察结束后与该餐饮企业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由传菜员升为水吧员,成为该餐饮企业的员工榜样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小马现在已经从之前违法犯罪的迷途少年转变成为阳光开朗、工作认真、向往美好未来的有志青年。

如何让办案的检察官开展考察帮教,怎样挽救未成年人使其走上健康的人生道路,针对考察观护的难题,金朝同志积极联系社工组织、公益机构等单位开展合作。根据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家庭状况、心理特点等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考察帮教方案,并采取心理疏导、资金救助、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解决回归社会等问题。他充分依托北京市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为考察帮教地点,积极主动与观护基地中的餐馆、图书馆、部队等单位进行联系开展考察工作,为挽救迷途青少年回归正途创造条件。

饱含温度、在法制教育中以真情向青少年播洒关爱的阳光

金朝同志在办案同时注重传播法制文化,种植道德文明。在法制教育对象群体中,既包括涉案未成年人的惩处和挽救,更着重对在校生和初踏社会门槛的青少年,弘扬道德法制、美育心灵健康。他参与编写《丰台检察院青少年自护小卫士》、《守护纯洁心灵 绽放纯真笑容》——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手册等法制宣传材料。他进学校、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前往丰台区多所中小学向学生、家长、老师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自护等方面的法制讲座五十余场,受众人数三万余人。他还组织“守护青春、展望未来”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青少年走进检察院参观,启发未成年人法制观念。

在丰台五小向青少年发放自护宣传手册

“六一”期间在北京动物园开展法制宣传,向青少年发放自护宣传手册

在丰台职业中心学校开展法制讲座

金朝同志借助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通过丰台检察院未检处微博、微电影等形式,普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理念和方法。金朝与身边的检察官一道,依托案件开展微访谈与千余名网友互动。他参与制作推广“小明和他的小伙伴们——丰台未检六一自护版”“看《疯狂动物城》,听朱迪讲青少年交通安全”等多部微信宣传短片,以生动、新颖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并依托丰台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丰检手机报进行宣传。

金朝获得第三十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

金朝同志在平凡的工作中,以更高的责任心、使命感,不断钻研业务、开拓创新。他坚持用情、用心、用法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效果,让更多的青少年在健康、温暖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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